在法院的旁听席上,只来了零零星星两三个犯人的家属,虽然这件事轰动了整个通州,但令人惊讶的是,现场却没有出现一个记者。
尽管如此,今天法院的审判过程也相当的效率,控辩双方如同走马灯一般出示了一些相关证据和证言后,很快就到了正式宣判的环节。
“全体起立!”
随着庭审法官的一声令下,审判庭中所有人都站起了身子。
清了清嗓子,主审法官拿起了一份准备好的判决书,大声宣判道:
“被告人王波,于今年三月二十日,酒后在位于城郊的和他人赌博期间,因发生口角,被告人王波遂用随身携带的短刀,连捅被害人丘某胸口,脖颈等要害位置二十七刀……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并经过法院审判委员会决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王波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立即执行!
二,被告人家属赔偿受害人家属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共计八万六千四百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通过本院上述到高级人民法院……”
主审法官宣判完判决书后,一脸严肃的对那被告人问道:“被告人王波,你是否要选择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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