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太祖朱元璋公开宣布仍承认元朝时所授予的僧侣封号,并封乌斯藏摄帝师喃加巴藏卜为“炽盛佛宝国师”。
从洪武四年到六年,明朝廷陆续在乌斯藏设置了乌斯藏、朵甘卫指挥使司以及宣慰使司等行政机构,并颁发印信和官服。
大明朝廷先后在乌斯藏共封授了大宝法王、大乘法王、大慈法王、阐化王、辅教王、赞善王、护教王和阐教王等八个主要的王和法王。
这些王和法王大都有一定的份地,接受明朝政府的管理。
在成祖皇帝当政期间,曾两次组织诸王及诸卫,发动所属藏汉人民修筑乌斯藏到地的驿路和驿站,大大方便了乌斯藏各地的联系。
而且大明朝廷还制定了乌斯藏的僧官制度。
僧官分为法王、西天佛子、大国师、国师、禅师等各等级。
其中法王是最高级僧侣,由明朝廷封授,法王以下的各级僧官也都由明朝廷任免。
而到嘉靖朝,不论是后世的新疆地区还是西藏地区一直都是大明的固有领土。
唯有鞑靼还不受大明统治,而且还是大明的心腹大患,时不时的入侵大明。
而苏超给俞大猷、戚继光和刘显他们描述的建功立业的机会就是在鞑靼。
将鞑靼纳入到大明的统治之下,就是他们青史留名的最佳时机。
The content is not finished, continue reading on the next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