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纵火毁城,投毒害人者,斩!
凡临阵畏战、脱逃者,旗甲不明,自乱阵脚者,斩!
凡投敌反叛者,斩!
凡守城不利,救援不力、贪功冒进、以钱物资敌者,斩!
凡职守不当,酗酒滋事,贻误军机者,斩!
凡私自泄密,泄漏军情、口令者,斩!
凡偷盗军姿,鼓噪闹事,围攻上官者、斩!
凡贪墨军资,克扣军粮饷银、筹措物资不利者!斩!”
同样稍一停顿,问陆继道:“可曾记下?”
“回禀将军,所言一十五斩,条条皆记得牢靠,”陆继回复。
“好!”周洪含笑赞许,又开口道:“除此十五斩,再加一则,凡操练敷衍、点卯不至、职守酗酒、聚众斗赌、脱岗怠惰者、皆杖五十,赤身示众五日!罚没饷银充公。”
“诺!”陆继退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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