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金雨朝也不经常来学校,新的电视剧开拍,她只能在外面,用手机在顾秋晨面前刷存在感了。
这天拍摄取景地在南城繁华的商业街:新街口附近。
中午吃饭休息时间,金雨朝和王源一起溜了出来。
走到街口,王源分配“任务”。
“你,逛街,我,网吧。一点集合,玩的时间一个小时。”
金雨朝比了个ok的手势,两人就“分道扬镳”。
其实这次她出来是为了给顾秋晨买生日礼物,在网上看见了一个很适合他的笔记本,只看了一眼就觉得很适合他。
过几天他要过生日了,金雨朝想买给他。
可绕了几乎一整个商业区,根本找不到那家店,现在腿发酸,走路都没了力气。
眼看着时间就快不够了,她不得已对周围人发出请求。
她看见一个小女生,带着个小黄帽子,走过去轻声问她:“请问,你知道杂物社在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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