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中国这种有个统一、单独的部门是国际上少见的,大部分都是地方自治。
比如日本的消防系统,早在1948年《消防组织法》后,日本消防部门脱离了警察机关,开始实行以市、町、村为中心的自治体消防机制。
日本消防部门把防火作为消防的首要任务,并承担着台风、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与突发事故的医疗救护、抢险救援任务。
虽然有个总务省消防厅,但是这个国家消防部门只负责研究制订国家消防制度与全国消防法规,并对各地消防局、消防团中层以上干部进行培训和业务指导和组织消防科学试验与研究。
都道府县中,只有东京都的消防部门为厅,其他皆为消防局(或本部),再下面的市町村则为消防署(相当于国内的消防大队)和出张所(相当于国内的消防中队)。
无论是都道府县还是市町村的职业消防职员都属于地方公务员,将按属地的地方条例享受工资、津贴及其他待遇。
同样的,各地的消防经费也由当地政府的税收拨款。
东京消防厅共有18080人,其中职业消防公务员有17653人。
作为一年预算有三千多亿日元的东京消防厅,在采购装备上花个四十多亿完全没压力。
毕竟有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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