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树鹏只觉得是这个黄处长吓唬自己的,怎么可能因为这点小事情开除学生?
反正他不信。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五十一条:“对有违反法律法规、本规定以及学校纪律行为的学生,学校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并可视情节轻重,给予如下纪律处分:(一)警告;(二)严重警告;(三)记过;(四)留校察看;(五)开除学籍。”
其中,只有警告和严重警告不记入学生档案。
记过的话看学校,有些学校会给个一年的期限,表现良好无再处分记录,可以申请取消记过处分,但也有些学校会直接放入档案里。
记过及以上处分会被计入档案。
一旦到档案里,对人生影响是相当的大!
在校期间所有奖学金、入党名额、各种推优100%没有;
最重要的是毕业后考公、入伍,但凡有编制想要政审的单位基本都进不了。而且在同等条件下,也会首先被淘汰。
所以,各位同学们,宁愿挂科也不要作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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