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考兵的杀人习惯其实有两个。
外界通常认为的是狙击右眼,以及因为抢走橘真夜的“生意”,而让橘真夜偶然发现的肢解。
这两种手法一个简洁干练、一个有些古典风的残忍,确实很难将这两种手法联系在一个人身上。
这样做的好处就是迷惑警方的办案思路。
因为如果只保持一个风格的杀人方式,很容易让警方推测出史考兵的活动轨迹。
而用两种杀人手法掺杂在一起,警方就不太容易捕捉到她的线索了。
除此之外,会不会有什么其他意义呢?
秦智博不知道。
另一个关键信息就是橘真夜在下手之前,就知道自己的“生意”被史考兵抢走了。
否则不会事后才从报纸上了解到目标的死亡信息。
这么说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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