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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读小说网 > 北宋穿越指南 > 0573【民为邦本,官民同罪】 (5 / 8)

0573【民为邦本,官民同罪】 (5 / 8)

        这些都是开创性的东西,只能由父子俩商议,无法交给大臣去制定。

        因为历朝历代的罚铜赎罪条例,对于权贵和富人来说太宽仁了。

        当初朱铭触怒宋徽宗,被下狱也一点不怕,就是仗着有赎罪条款。他没犯十恶之罪,又拥有官身,宋徽宗定再重的罪,朱铭都可以交罚款免死、免流放。

        朱铭又说:“需要我们亲自制定的,还有对于官吏的法律。特别是对官员身份的定义,官员究竟算不算民?适不适用于对民的刑法约束?”

        “是民!”朱国祥点头。

        官员在触犯刑法时,究竟要不要跟庶民同罪?

        现代人当然觉得应该同罪,但古代社会却不一定。

        朱元璋是通过杀自己的驸马,才定下了“官民同罪”的先例。

        朱铭说道:“我们制定的《大明律》,应该给出明确定义,即官员在触犯法律时,官员跟百姓属于一样的犯罪主体。”

        “理当如此。”朱国祥严肃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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