赌博也犯罪吗?
大掌柜叫做高廉,是高俅的远房子侄辈。
他从二楼急匆匆下来,手里拿着一封银元。虽然搞不清楚啥状况,但还是陪笑着往军官手里塞:“军爷辛苦了,这点小钱拿去给弟兄们吃酒。”
军官揪住高廉的衣领,将其拖到赌场门口,指着立柱上张贴的告示,问道:“这张告示贴多久了?”
高廉终于感觉不妙,哆哆嗦嗦说:“半……半个月。”
军官又问:“告示上写的什么?”
高廉硬着头皮读那上面的文字:“《大明律》已刊印颁发,查获赌资一百贯以上且超过两人,或查获赌资十贯以上且赌博者超过六人,即为聚众赌博。赌资予以没收,组织赌博者流放并处罚金,参与赌博者拘拿十日并罚役。有固定房屋以作赌博之用,查获赌资超过五十贯者,即犯开设赌场罪。开设赌场者,本人绞刑,抄没财产,全家流放。注:流放以户籍册为准。着令大小赌坊,十日之内关门歇业,以往罪过既往不咎。赌场聘用之人员,视其具体罪行,当判三月以上十年以下徒刑。罪大恶极者,可判十年以上……”
念着念着,高廉开始浑身颤抖。
军官冷笑道:“太子慈悲,说给你们十天时间关门歇业,现在都十五天了才来抓赌。尔等竟连朝廷法令都视而不见吗?”
“有人在藏赌资!”
“谁敢乱动,打死勿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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