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周长风点了点头,继续道:“逆着普世人性肯定是不行的,我们的目标是怎么防止‘大难’。”
“尽量追求公平吧。”周长风站了起来,“对于姑娘们来说,和可能出征的官兵交往是高风险投资,法律提案通过以后,要不要订婚就需要仔细掂量了。”
尽管可能性好像不大,但几年后美国人如果向太平洋战场部署重型坦克该怎么办?总不能真的就指望反坦克炮去对付美国人的重型坦克吧?
诸如《官兵婚姻大事新规在议》、《临时还是长久?新法甚是严苛》、《征战无忧——严惩觊觎军妇之宵小》之类的标题层出不穷。
在八月末、九月初的这几天,谘政院法务会连续召开了多次会议,商讨临时法律提案的合理性和必要性,最终通过提案。
他给出的要求是所搭载的火炮要做到可以击穿120㎜垂直装甲钢板,正面防护能力要做到可以抵挡美军可能使用的长身管75(76.2)㎜坦克炮,其它的性能都可以妥协。
至此,流程来到了最后一步——全体议员投票表决。
根据法律提案,已结婚或已订婚则不允许单方面提出离婚或退婚,但如果是没有下婚约的男女朋友关系呢?
根据初步统计,属于这种类型的关系在士兵们当中的比重并不少,有大约四成。
“嗯……钱应该最重要,财帛可解万忧。”
周长风兴致勃勃的看着一份又一份的报纸,批判性的“欣赏”各家报社的看法以及相互之间的骂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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