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的确存在英美为了遏止德社进一步扩张而选择与大明媾和的可能性——长远来看,意識形態的对抗优先级肯定会大大提高。
尽管德中双方都相互提防,可当下的态势足够推动二者更密切的站在同一战线。
在等待朝中答复批准应允以后,大明外务使团奉命签订友好条约。
10月18日上午,使团与德社政府签订《德中友好合作协定》,因为事先已经多次洽谈,商议无误,故而签订过程非常顺利。
「……为调和两国邦交之和睦,免遭不友善势力之威胁,兹特决意缔结友善协作之条约。德中双方全权代表交换国书,审阅权利证明,校对文本条款,确定妥善无误,议定下述各条:」
「第一条,双方承认对方领土神圣不可侵犯。」
「第二条,双方继续进行正常合法的贸易往来。」
「第三条,一方成为一个或数個第三国攻击之对象时,另一方应始终中立。」
「第四条,双方互相尊重主权,不干涉内政,友善的展开经济与技术之帮助,以及经济与技术之合作。」
「第五条,双方须对关系两国利益的国际问题进行协商。」
「第六条,此协定自批准之日起立即生效,有效期长五年,批准证明在南京交换。协定以德文与汉文书写,含正本与副本各一,均具备完整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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