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瑟清了清嗓子:“我忘了告诉您,卡特先生其实也在环球科考队伍里。有一次,他和达尔文先生骑着马绕圈逼近一群鸵鸟,等到距离足够近以后,卡特先生便从马上一跃而下,掏出枪托就给了鸵鸟脑袋一锤。按照他的原话,鸵鸟算是他见过最傻的动物之一,你想砸多少就可以砸多少。只不过,鸵鸟肉称不上有多美味,所以他和达尔文尝过一次后,就对它们失去兴趣了。”
肯特公爵夫人大失所望道:“我还以为您铺垫了这么多,鸵鸟肉多半会很好吃。”
“别着急,殿下。”亚瑟开口道:“鸵鸟肉虽然不好吃,但是鸵鸟蛋尝起来却非常不错。而且鸵鸟蛋的数量很多,每窝都有20个以上,每个鸵鸟蛋又都和十一枚鸡蛋一样重,所以您想吧,在南美光是吃鸵鸟蛋就饿不着。”
“喔?”公爵夫人这下是真的来了兴趣,眉梢轻挑:“那鸵鸟蛋尝起来是什么味道?”
亚瑟故意停顿了一下,似乎是在吊听众的胃口:“鸵鸟蛋嘛,味道自然是不错。但卡特先生曾写信跟我抱怨,说他第一次在火上烤这种蛋时没有经验,把整颗蛋都扔进了火堆里,结果蛋壳炸开,蛋黄喷了他一脸,那下还烫得不轻呢。后来他们学聪明了,把蛋壳顶部敲开一个口子,然后用树枝支着慢慢烘,一边烤一边撒些从布宜诺斯艾利斯弄来的干香草,烤熟之后居然有一种类似奶酪与坚果混合的独特风味。”
“奶酪和坚果的混合味道?”公爵夫人重复了一遍:“那倒确实有些出人意料。可惜我们这儿就算有鸵鸟,也未必能收得了它的蛋。一窝二十个,那得准备多大的锅?”
“想吃总能找到办法的,如果您想一次性处理二十个,我觉得可以效仿美洲原住民的烹饪方法。”
“原住民一般怎么做?”
“把沙子掘个坑,蛋放进去,上头盖上炭火,然后等上一个小时,再掀开,就是鸵鸟蛋布丁了。”
公爵夫人听到这里,不觉有些后悔没细看《贝格尔号航行日记》,她本以为那不过是枯燥的科普书籍,没想到里面居然还藏着菜谱呢。
亚瑟正打算再补一段关于火地岛人的饮食奇观,忽然听见一声轻咳。
The content is not finished, continue reading on the next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