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克拉克只是漂浮在国会大厦的上方。会议大厅里的叫骂和哀嚎他听得清清楚楚。而他心里想的却是,他们不过是在这样算不上最寒冷的夜里,在还能遮风避雨的房子里,冻了不到两个小时,就已经哭天抢地;那些住在帐篷里的人呢?他们有多少个雪夜要这样度过,最终又怎样悄无声息地死去,变成研究基地里一具无名的尸体?
偷窃是犯罪,抢劫是犯罪。那么,放任人们以这样的方式度过一生,为什么就不叫做犯罪,而叫做政治和权力呢?
克拉克意识到,联邦就像是一个人:有发号施令的大脑,有执行命令的四肢,有消化食物的肠胃,有过滤毒素的肝脏,而这个人就是这片土地上最大的罪犯。
而那些所谓的偷盗犯、抢劫犯,甚至是杀人犯,也不过是这具庞大的躯体里一些带来疾病的病菌。他可以作为白细胞去杀死这些病菌,也可以作为免疫系统,防止更多疾病的产生。
可是,一个人身体内的细胞是审判不了这个人的。白细胞不可能因为你犯罪,就在你得病的时候不去救你,因为它本身就是你的一部分。
如果他成为一个义警一样的超级英雄,那他就是加入了这个社会,如同人身体内一个新生的细胞,所能做的只有打败病菌。
可是,真正会毁了这个人和这个人所在的社会的,并不是什么体内产生的小病小痛,而是他整个人的犯罪行为。这是从体内无法制止的。
要拯救一个罪犯,要做的不是拯救他的心肝脾肺。相反的,他的脏器越是健康,越是不受疾病困扰,身体越是强壮,就越可以犯下更大的罪行。这是对整个人类文明不负责任。
自古以来,惩戒罪犯都需要足够强大的外部力量。他们必须受到威胁,才有可能规范其行为。于整个联邦而言也是这样。
所以,如果克拉克选择当个美国义警,甚至是当个地球人,他可能都没有办法去从外部强制规范这个巨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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