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故意逼迫对方朝自己开枪的。
一来是震慑他们,防止他们之后的挑衅并且保证六千万不会出意外。
二来是测试手枪对自己的威胁。
根据这枚子弹的威力,他判断哪怕打在自己身上也仅仅只能见血,穿透皮肤就几乎失去力量了。
并且子弹的轨迹他能看到,所以才认为手枪对他的威胁几乎没有了。
逼对方开枪,何止一箭双雕?
屈指一弹,子弹以不比手枪发射慢多少的速度飞出。
噗!
邬漠的肩膀溅起了一团血花,子弹深深地嵌入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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