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他的女婿,赵小军,就那么静静地站在那尸山血海的中央。
他浑身浴血,仿佛从地狱里爬出来的修罗。
那把四十斤重的开山大刀,刀刃已经卷了口,上面还在“滴答滴答”地往下淌着血。
这一刻,苏济世第一次察觉,“头皮发麻”这个形容词,具体是什么感受!
他前半生在京城,见惯了文人墨客的风雅,也领教过官场上的勾心斗角。
他以为,人与人之间的较量,无非是笔杆子和嘴皮子的功夫。
可今天,他亲眼见识到了另一种,最原始、最野蛮、也最直接的力量。
那是一种能撕裂血肉,能主宰生死的,绝对的力量!
他之前对赵小军的印象,是一个有本事、有头脑、会打猎的农村青年。
可现在,他才发现自己错得有多离谱。
这哪里是什么农村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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