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过三巡,一个戴着金边眼镜,看起来斯斯文文的表哥,突然指着桌上一道菜,笑着对赵小军问道:“小军啊,你从东北来,可能没见过我们京城的菜。”
“知道这是什么吗?”
他指的那道菜,是“葱烧海参”,海参乌黑发亮,芡汁浓郁,葱香四溢,是鲁菜里的顶级名菜。
这表哥叫孙志,在某个机关里当个小科长,平时就喜欢附庸风雅,自诩见多识广。
他今天就是存心想让赵小军出丑。
在他看来,一个东北农村的,哪可能认识这种高档菜。
苏婉清秀眉微蹙,刚想替赵小军解围。
赵小军却笑着放下了筷子,看了一眼那盘菜,慢悠悠地开口了:“这是鲁菜的当家菜,葱烧海参。”
“看这海参的个头和肉刺,应该是辽东半岛产的野生刺参,而且是三年以上的秋参。”
“这个季节的参,肉质最是肥厚弹牙。”
他这话一出口,孙志脸上的笑容就僵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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