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是周六日的早上,所以大学生们普遍都还没起床,在校园里走的人并不是很多,但每个路过的学生还是忍不住朝这个毛绒绒看过去。
因为闻初长得实在很漂亮。
闻初笨拙的从口袋里拿出手机开屏,七点半,离约定的时间还有半个小时,脚冻的有些僵,她缓缓蹲下来。
闻初缓缓叹了一口气,小脸有些发皱,谁能想到自己一个超级大社恐,每天宅在家里还能赶上穿书这样的潮流,而且还穿成了文里男主的炮灰前女友。
原剧情里,闻初机缘巧合之下和男主成为了男女朋友,这个机缘巧合有多巧合呢?
谁能懂一周前自己刚穿过来就是灯红酒绿的包厢,一群人围坐在一起。
闻初一年都没见过几个人,一下子见到那么多人,脸一下子就红了,手心忍不住发汗。
她把自己缩在沙发最角落的阴影里,恨不得变成背景墙上的一缕花纹。
人群中心,是一个被众星拱月围着的男生,带着一种沉稳的气质。
他靠坐在包厢的沙发上,指尖有一下没一下地敲着玻璃杯壁,对周围的喧闹有些漫不经心。
忽然一阵哄叫声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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