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了堂屋,果然整洁得很。书架上码着几摞卷宗,每摞都整整齐齐,上面贴着标签:已结案、待处理、归档中。
陆文远随手拿起一卷“已结案”的,翻开一看,愣住了。
卷宗里就一张纸:事由:邻里纠纷。处理结果:已调解。经办人:钱大有(钱司长)。日期:永宁八年三月。
没了。
连当事人名字都没有,更别提什么调查、取证、调解过程了。
他又翻了几卷,都差不多,最详细的一份也才半页纸。
“钱司长,”陆文远忍不住问,“这些案子……都这么简单?”
“简单好哇!”钱司长拍拍他的肩膀,“民事调解,重在‘调’,不在‘文’。你把过程写那么详细干嘛?累不累?”
“可是……”陆文远看了看架子上那些卷宗,“这能看出来调解的效果吗?”
“要什么效果?”钱司长压低声音,“陆老弟,我跟你说句实话——这民事调解司,就是个摆设。你真以为老百姓那点鸡毛蒜皮的事儿,需要咱们这么正经八百地处理?”
他指了指那些卷宗:“一年处理个三五起,做个样子就行了。剩下的,让他们自己闹去,闹累了自然就消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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