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部、大理寺、都察院,三司会审,那是朝廷最高级别的审讯。一般只有谋逆、贪污巨案,或者涉及宗室的重案,才会动用这个规格。
“对。”密使点头,“殿下联合了几位老臣,把案子捅上去了。皇上已经御批,着三司共同审理。但……时间很紧。”
他从怀中取出一份公文,递给陆文远。
是刑部签发的调令,要求安平县民事调解与治安巡查司司长陆文远,携带漕银案全部人证物证,三日内抵达京城,配合三司会审。
落款处盖着刑部大印,日期是昨天。
“今天不算,还有两天。”密使说,“从这里到京城,快马加鞭也得一天半。你们最迟明天一早必须出发。”
陆文远捏着调令,纸张很薄,但重如千钧。
“人证……”他沉吟,“刘麻子那些人?”
“都要。”密使说,“安平帮的人,码头工人,还有那些愿意作证的百姓——只要是与案子有关的,能带的都带上。物证更要齐全,账册、密信、名录,原件全部带走。”
沈青眉在一旁听着,眉头紧蹙:“这么多人,怎么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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