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他虚晃一枪,一扫便荡开了贼骑的长枪。
他的目的根本不是为了杀贼,而是为了给袍泽制造机会。
他们有五骑,足可从容相待。
其后左右两侧紧随而来的轻骑,趁着贼骑空门大开,两骑与贼骑同时左右交错而过。
一人抬枪扫过贼骑右臂,一人抬枪扫过贼骑脖颈。
断臂,断首,贼骑顷刻即亡。
这一伍最后面吊着的余下两位轻骑,一者将贼尸扫下马身,另一人早早调转马头,急追贼马。
在双马并行的短暂间隙,那轻骑翻身跃上马背,控住缰绳。
前后不过数十息,便夺马完成。
......
从始至终,这伙儿营军的目标就只有贼人胯下的这匹良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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