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意思?你自己让市民们提交的通知单,你自己確认的安全隱患。根据宾夕法尼亚州的法律,政府拥有实际通知后,必须在合理时间內採取措施消除隱患。如果你不修,那就是瀆职,就是政府过失。”
“没错,法律是这么规定的。”
里奥点了点头,他打开抽屉,拿出了一份早已准备好的行政命令草案。
“合理时间。”
里奥重复了这个词。
“这是一个非常有趣的法律术语,什么是合理时间?是一天?一个月?还是一年?”
“法律没有规定具体的天数。”
“法律只规定了,政府必须根据自身的行政资源和財政状况,做出合理的安排。”
里奥把那份文件递给墨菲。
“这是我准备好的一份行政令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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