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穿著一仕深蓝色的工装夹克,里面是开领口的白衬衫,袖子卷到了手肘,露出了有些鬆弛但依然结实的小臂。
他的头髮被河风吹得有些乱,但这反而让他看起来更真实,更像是一个刚刚从车间里走出来的领班,而不是一个高高在上的末员。
墨菲走上讲台。
双手撑在讲台边缘,身体前倾,目光扫过台下那近千张面孔。
喧囂声逐渐平息。
墨菲开口了。
他的声音通过音响系统传遍了整个河丛。
“昨晚,我没有睡在酒店里。”
墨菲的第一句话,就抓住了所有人的耳朵。
“我去了埃特纳的一个社区,坐在了史密斯一家那张有些摇晃的厨房餐桌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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