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永没停,接着往下念。
“第二条。各大家族可自行组建乡军,用以维护地方治安。小县不超五百人,中县不超七百人,大县不超千人。州府大城由朝廷直辖军队管制。”
这一条出来,底下的动静更大了。
自行组建乡军?
这不就是把他们私底下养的那些打手、护院、庄丁,全给合法化了?
以前养几百个打手,那叫私蓄武装,朝廷要追究起来是杀头的罪。
现在呢?
朝廷不但不追究,还给你发牌照。
“第三条。”
郭永的声音稳得很:“以各大家族实际控制区域建立乡保制度。不同区域民众跨界流动,由当地区域家族自行处置,不管斩杀或贬为奴籍,皆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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