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外部社会信用体系已宣告失效,为保障‘孤狼-幸存者系统’在极端环境下的持续运行与进化,实现长期生存目标,特订立此‘生存信用’契约。
第一条:信用主体。 本契约之唯一信用主体与评价对象为立约人自身(‘孤狼’)。不寻求、不依赖、亦不介怀任何外部个体或体系之信用评价。
第二条:信用标尺。 衡量‘生存信用’高低的唯一标尺,为‘孤狼-幸存者系统’(包括其核心规则、计算模型、心理纪律、风险控制、进化能力)的运行效能与稳定性。具体表现为认知清晰度、纪律刚性、计算精度、风险掌控力、学习进化力、生存韧性等可自我观测之维度。
第三条:信用积累。 信用通过以下行为点滴积累:
? 任何符合系统规则之决策与操作(无论盈亏)。
? 在任何压力下对规则之坚守。
? 对系统漏洞之主动识别与修补。
? 在极端生理与心理环境下维持系统基本运行。
? 对错误之冷静复盘与认知汲取。
第四条:信用消耗。 以下行为将严重消耗甚至摧毁信用:
? 任何无明确系统依据之情绪化决策。
The content is not finished, continue reading on the next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