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月初,洛杉矶终于迎来了一丝凉意。
合同正式签订那天,陈诚找了一家律师事务所。
他仔细了每一页条款,
确认版权归属和分成比例无误后,才郑重地签下自己的名字。
20万美元的授权费分为词曲版权费和录音版权费,
虽然费用不高,
但他更看重的是歌曲的后续版税分成和电影带来的加成。
这份合同为他打开了通往欧美音乐市场的大门,
所以他也就毫不犹豫在合同上签了字。
合同签署后的第一件事,
就是与维兹·卡利法前往环球音乐的录音棚进行正式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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