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贫怕两儿打光棍,就买了刘招娣养在家里。刘招娣比小儿子小几岁,本是买给小儿子当媳妇的。
小儿子长大当了兵在部队娶了媳妇生了两孩子,不认童养媳。但也算有良心,月月往家里寄钱。说等刘招娣十八岁,当妹子让她出嫁。
刘婆子就用小儿子寄的钱,给大儿子娶了房媳妇,没想到,大儿子干活砸伤了腿,成了瘸子,大儿媳妇也跑了。
最后,刘婆子就押着刘招娣,让她和刘瘸子圆了房。
两人相差十七八岁,刘瘸子一眼看上去,都能当招娣的爹了。
直到小儿子牺牲,公家给了抚恤金,还给安排一个人的工作。
小儿媳妇可不愿守寡,丢下两孩子,拿着抚恤金走了。
工作落到刘瘸子身上,他没文化,又年纪大,就进供销社当了保管员。
刘瘸子怕人知道他媳妇是买的,原来一直不愿招娣来随军,直到招娣自己抱着生病的孩子找上门,才不得已留招娣娘家在家属院住下。
刘瘸子听他娘的话,一直看着招娣,不让她和外人接触。
“婶子,你家有几口人,有闺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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