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排白露入住隔壁,制造情感刺激,观察林晚反应。
? 逐步减少亲密接触,制造“感情降温”的客观事实。
第二阶段:社会性死亡(预计3-6个月)
? 制造林晚“精神失常”的证据(病历、视频、证人)。
? 通过媒体释放“陆太太行为异常”的消息,铺垫舆论。
? 在关键社交场合,让林晚“失控”,坐实精神问题。
第三阶段:资产转移与关系终结(预计1年内)
? 以“精神疾病不适合管理资产”为由,申请法院宣告林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 作为监护人,接管其名下全部财产(包括5%澜海股权)。
? 启动离婚程序,以“感情破裂”为由,争取有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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