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廷律法有规定。
一旦女子和婆家和离,或是男人死了。
那就得回娘家住。
那所有的财产也算娘家的。
“啥娘家的,她那不还养着两个野种的吗?”
要是杏儿没孩子,那家产是他们的没错。
可她养了两个野种。
哪里还有他们的份儿了。
“娘,那野种也不是她生的。
根本就不算她的孩子,那家产还是咱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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