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什么夫妻共同财产,你忘了婚前签的协议了吗?”
蒋婵当然没忘。
那协议还是季映母亲主张签的。
她知道自己命不久矣,怕女儿守不住公司和财产,在他们婚前主张签了协议,保证了她的公司和资产一直属于女儿。
但婚后,季映还是把公司都交给了卢行舟。
她让卢行舟帮她打理,几年没过问,因为她觉得他们是一家人。
夫妻嘛,不分彼此。
可事实,觉得不分彼此的只有她。
蒋婵听卢行舟提起婚前的协议,顺势道:“你这么说我还真想起来了,我那公司的收益,你有几年没打给我了?”
卢行舟不可置信,“你什么意思?”
“没什么,是你说的没有夫妻共同财产,那我的就该还给我,总不能我的都是你的,你的还是你的,卢总不至于这么不要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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