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商讨,三人决定共同出资成立一家新公司,总注册资本15亿人民币。
股权比例方面,常晟铭出资7.35亿,占股49%;林越出资4.5亿,占股30%;翟子恒出资3.15亿,占股21%。
这本来就是常晟铭最初提出的项目,他拿到最多的股份无可厚非,如今虽然股份没有过半,但可以顺带解决公司的一笔债务,自然没有任何意见。
翟子恒虽然股份最少,但他投资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低价拿下未来的那栋楼,所以也没有异议。
至于林越,股份多一点少一点倒不是太在意,他投资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打响自家公司的名声,建立更深的人脉,当然应该也能顺便赚点钱……
新公司成立后,将拿出13.8亿元,买下三林地块,随后和万哒集团合作,按照之前的协议共同开发该地块。
条款逐一敲定,法务现场核对,最终,三人在合作备忘录上签下了名字,三林这个数十亿的大项目,算是正式迈出了坚实的第一步。
会议结束,常晟铭热情地要拉林越、翟子恒去庆祝,林越再次告罪:“老常,子恒,真对不住,今晚确实有约了,改天,改天我一定摆酒谢罪!”
两人见他态度,知道是有重要的事,也不勉强,寒暄几句后各自离开。
林越坐进车里,对孙书军报了淮海路一个写字楼的地址。
车子开了半个多小时,等到了地方停下时,林越看了看时间,已经下午五点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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