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的能略微看见东西的时候,董良杰和董海柱起身,开始四处找昨晚打死的野鸡。
由于打的范围也不是特别大,基本都在喇叭沟顶部这个山上,捡起来倒是不难。
“一只,两只……”
“一袋子了……”
捡到后来,董海柱都有点茫然了:“臥槽!我感觉好像没多少呢?怎么弄死了三十多只。我仔细数了一下,算上咱俩吃的那两只,一共是三十六只野鸡……这不是有肉吃了的事,这是发财了啊。”
收购站也是收野鸡的,不过价格很一般。
这个时代,肉是一方面,野鸡肉虽然不多,但是也是一块肉了,那些爱吃野味的会购买,而且比家里养的鸡的肉贵一些。能合到一块多钱一斤,问题这东西全身都能吃,鸡头鸡爪子鸡架鸡屁股都有人爱吃。
另一方面,野鸡的鸡毛,也是一种工艺品,需求量很大。
董良杰也特别开心,兄弟二人可以一人平均分到十多只野鸡。多了没了,小一百指定是有了。
“二哥,眼瞅着天亮了,咱们哥俩也别遭罪了。这玩意看着不沉,但是它支棱八角的占地方,拿着老费劲了。而且二哥你累了一宿,也够难受的了,你等着我,我回家牵骡子去。”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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