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只能贵人享用。
民间无铜铁。
百姓所用农具,皆由各地农署统一配发,登记造册,定期检查。
若丢失、损坏,需立即上报。
若是私自熔铸、私藏……那就是谋反大罪。”
秦国虽然已经放开铜制农具的使用,不过所有农具都由农署统一铸造、分配。
每户按田亩数配发,登记在册。
秋收后,农具需交回农署,检查、修补,来年开春再发还。”
若有丢失呢?
按律,丢失农具者,杖二十,酌情论罚。
若是故意损毁、私藏……那便是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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