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没有喝茶。
他在翻一只布包袱。
包袱不大,粗布的,洗得发白,边角都起了毛。
里头包着几样东西——一只缺了耳朵的布老虎、一支断了尖的毛笔、一张泛黄的字帖。
字帖上歪歪扭扭地写着几个大字。
“林婉习字。”
下面的落款是一个小小的指印。红泥印泥已经褪得差不多了,只剩一圈淡淡的粉色。
可那个指印的纹路还在——小小的,圆圆的,是一个五岁孩子的拇指。
林父拿着这张字帖,看了很久很久。
这是林婉五岁那年的东西。那时候她刚开始学写字,每天趴在他的书案上描红,写得满手都是墨,回头还要往他衣裳上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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