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吧,二顺和大红分得四亩田地,自己种,交粮食给梁父梁母,才能一块儿吃饭,农忙时,还得帮梁父粱母种地。
但闲暇时,自己打零工、干散活儿挣的钱,不用往公中交。
相应的,公中也不会出钱给孩子洗三、摆酒什么的。
说白了,就是住在一个屋檐下的,搭伙吃饭罢了。
因而,胖婶来去自如:“这西屋是我女儿女婿的,我想来就来,想走就走,你看不惯,有本事让他们来赶我啊!”
胖婶巴不得女婿能“赶”她,那她闺女也能“赶”走公婆。
可惜了,俩孩子老实巴交的,加起来脾气没有她一般硬。
梁母气得要死,但是分家这事儿的确是她故意隐瞒老屋情况,做了手脚,理亏在先。
因此只能眼睁睁看着胖婶伸手推门,如入无人之境。
胖婶进了院子,将两个小陶罐,还有一大包荷叶包着的剩菜举得高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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