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炎朝有一种脚店,就叫鸡毛店。
是给贫穷的赶路人歇脚用的。
穷苦人家出门赶路,住不起客栈、驿站,又不敢在破庙和荒野路上歇息,便会花上几文钱,去鸡毛店休息。
这种店比大通铺还要低廉一些——店主会将简单清洗过的鸡鸭鹅的羽毛,装入大而扁的口袋里,有人来住店,都睡在铺了稻草的地上,身上盖的,就是这样的鸡毛口袋。
虽然气味大些,口袋也容易钻毛,弄得浑身脏兮兮的,还可能会有臭虫和跳蚤。
但对于赶路的穷苦人来说,就算是有臭虫和跳蚤又如何?鸡毛至少能御寒,不至于在野外冻死。
许三妞打的这只野鸡不大,但是拔下来的鸡毛,也被人用沙土清洗过,塞进了夹袄里。
野鸡和兔子做好之后,魏云照旧把“边角料”送给逃荒队伍里的小孩子。
这两次的野鸡和兔子都加了姜和紫苏,味道还算过得去,比魏云和许三妞自己做的好吃。
但两人在山庄上吃饱了,回来是真吃不下多少。
又悄悄地给一些老人和女人分了一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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