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祖所制的《大汉律》明确规定,对国朝有功的武将勋贵,可以通过‘议功’‘议贵’减免罪责。”
“且临川侯有朝廷所颁发的丹书铁券,可以免死两次,怎么也不至于落得身死的下场!”
“贾璟小儿如此胆大妄为,肆意屠戮国朝武侯!请陛下降旨,让贾璟小儿以命抵命,以儆效尤!”
“若是这等跋扈枉法行为都得不到应有的惩罚,以后朝廷还有何法纪可言!”
“且,始作俑者,其无后乎?”
成国公面无表情的慷慨陈词,说到最后,几乎声色俱厉,有几分逼迫之势!
言语间更是暗含威胁之意。
他的道理就是贾璟击杀临川侯程序不合法。
不说临川侯是否有罪,即使有罪,也轮不到贾璟裁决动手。
大汉高级武勋都有丹书铁券在手,铁券上都刻有免死二字,只要不是十恶或谋逆大罪,都可以法外开恩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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