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4:30,第三轮谈判。
煤油灯的光,在每个人脸上跳动。
“第二条,废除新加坡所有歧视华人法案。”
陈嘉庚翻着文件,
“具体条款十七条,包括但不限于:
废除《华人夜间宵禁条例》。
废除《华人职业限制法》。
废除《华人不得进入白人公共区域条例》。
中文成为官方语言。
公立学校必须开设中文课程。
政府职位向华人开放。”
The content is not finished, continue reading on the next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