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清楚了。当年那个重男轻女的沈家,把您扔了之后的第二年,还真如了他们的愿,沈玉兰的妈肚子争气,生了个带把的儿子。”
琳琅铛扫了一眼周星冉继续说“这下好了,那个家彻底成了那儿子的天下。沈玉兰上面那个大姐,十六岁就被她爹妈收了半头猪的彩礼,随随便便找个光棍嫁了,彩礼钱全拿去给儿子盖了砖房。”
周星冉眼神冷了几分,这倒完全符合那个家庭的做派。
“沈玉兰看着大姐的下场,吓坏了。”琳琅铛继续说道,“她知道自己要是留在那个家里,以后下场就是个伏弟魔,纯纯的吸血包。为了摆脱那个家,她拼了命的读书!每天半夜躲在被窝里借着月光看书,硬是让她考上了市里的中专,因为表现优异,家庭困难,学校就包吃包住包学费。”
“分配工作的时候呢?”周星冉问到了关键。
“这才是最绝的!”琳琅铛晃动着铃身,“按理说,中专毕业都是回原籍县城分配。但沈玉兰私下里求了校长好几次,用力表现自己的能力,主动要求调剂到外省最偏远的缺人地区。最后她立马跑到了隔了十万八千里的D省荣国县!”
“更有意思的是,她连真话都没敢跟老家爹妈说。她骗她爹妈,说自己是被分配到外地的棉纺厂当最苦最累的一线工人去了。那个年代信息不发达,她爹妈又是一辈子没出过村的文盲,压根不知道她在哪里。只知道这二丫头出去当苦力了。”
琳琅铛啧啧赞叹:“她现在每个月发了工资,只往老家寄三块钱,就写信说是自己牙缝里抠出来孝敬弟弟的。剩下的钱全自己攒着。这女人脑子够清醒。”
听完这番话,周星冉看着楼下正襟危坐的沈玉兰,在这个时代,一个农村出来的女孩,能有这种破釜沉舟的决断力,宁可远走他乡也要切断原生家庭的吸血脐带,确实算是个人物。
刚刚沈玉兰进门时端着的那股知识分子的清高,与其说是骄傲,不如说是她用来武装自己、掩饰内心极度不安全感的一层保护色。
不过,懂自保是一回事,能不能安安稳稳地做老周家的媳妇,又是另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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