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冬顿了顿,继续输入。
“而且,rObOtS协议在美国是被严格遵守的君子协定。如果我们要搞自制内容,那就是重资产模式,要招编辑、要搞原创,太慢,太重。”
“我看过现在的局势,这场仗如果打内容战,会变成一场漫长的消耗战。我不喜欢消耗战,我要的是闪电战。”
“所以,UGC(用户生产内容)是唯一的突破口。”
“社交网络就是最好的UGC模式。用户自己发照片,自己写状态,用户生产内容,再由其他用户消费内容。我们只需要提供平台和工具,不需要为内容版权担惊受怕。”
“这就是为什么我要你死磕FaCebOOk。”
“当然,”夏冬最后补充了一句,“快看网那种新闻聚合的模式,会在第二阶段上线。但不是现在。”
“我们要先用社交把人圈住,形成粘性,等用户习惯了我们的APP,再顺势推出新闻流。”
陆奇坐在屏幕前,久久没有回复。
他被夏冬的这番话彻底说服了。
这不仅仅是对产品的理解,更是对中美两国法律环境、商业生态的深刻洞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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