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独创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角色性格的符号化表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条、第十五条之规定,该作品属于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有形形式复制的美术作品,著作权归属于申请人……”
第35章申请专利
范统越看,心跳得越快。
这哪里是“随便写的”?
这他妈简直就是教科书!
每一个用词,都精准到了法律层面。
每一条论述,都完美地贴合了版权局的审查逻辑。
甚至连可能被驳回的风险点,都在后面的补充说明里,用旁征博引的方式,提前做好了预案。
他敢说,就算是他自己,公司里最顶尖的文案专家来写,也未必能写得比这份材料更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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