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坐回到电脑前。
易安开始思考起了自己的赚钱之路。
最先想到的,就是自己在开封城的这段离奇经历。
他一直都有写作的习惯。
依靠写书,在网上零零散散也转过一些钱。
“如果把这段故事写成发布出去,应该能赚到不少钱吧?”
这东西,最重要的就是代入感。
只要有一个不算差的故事,代入感写好了就一定能赚到钱。
说到代入感。
谁还能比自己这个亲身经历者更有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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