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推了推眼镜,目光威严地扫视全场。
“豫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声音通过麦克风传遍每一个角落。
庄重,肃穆。
“经审理查明,1998年11月19日,被告人周鸿飞因婚姻纠纷……”
“在豫州市西陵路38号地下室,采用电锯切割等极其残忍的手段。”
“将被害人徐曼杀害并分尸。”
“案发后,被告人指使他人清洗现场,销毁证据。”
“并通过行贿等手段,伪造不在场证明,逃避法律制裁长达十五年。”
审判长的语速不快,每一个字都清晰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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