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诚继续说:“审判长,这段录音清楚地证明了三点。”
他停顿了一下,声音变得更加冰冷。
“第一,被告人文远亲口承认,他是用枕头捂死女儿的。”
“第二,辩护律师高胜在明知当事人有罪的情况下,不仅没有劝其自首,反而教唆他如何伪造证据,如何在法庭上演戏脱罪。”
“第三,高胜明确表示'死无对证,法律讲的是证据,不是故事',这说明他从一开始就知道文远有罪,但他依旧选择帮助文远脱罪。”
旁听席上的议论声更大了,孙静捂住嘴,眼泪止不住地流。
陆诚转过身,看着审判长。
“审判长,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七条,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他停顿了一下,声音变得更加冰冷。
“而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辩护人串通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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