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长篇大论,没有煽情卖惨。
只有一张图片,和短短几行字。
图片是陆诚连夜做的对比图:左边是泛黄的《现场勘查笔录》,红圈标出“134.5Cm”;右边是《物证鉴定报告》,红圈标出“137Cm”。
配文如下:
【正诚律所陆诚,正式代理张栓柱故意杀人案。】
【一把137厘米的锄头,一份134.5厘米的笔录。】
【2.5厘米的误差,隔绝了二十八年的正义。】
【只要是人做的局,就一定有破绽。】
【此案,我必翻之!】
【@最高人民检察院@南疆省高级人民法院@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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