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部分证据,严重侵犯了我当事人张慧女士的个人隐私权!所有银行流水、个人账目,均属于原告方通过非法手段获取,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非法证据应当予以排除,我申请法庭不予采纳!”
高明说得义正言辞,一套程序抗辩打得行云流水。
直播间里,不少观众都有些担心。
【卧槽,这律师有点东西啊,上来就放大招?】
【坏了,高明这招够狠啊,直接打证据来源!】
【隐私权?这玩意儿好像确实挺麻烦的。】
张慧的脸上,也瞬间燃起一丝希望。
陆诚慢条斯理地站起身。“审判长,我反对被告律师的观点。”
“首先,我方提交的所有证据,均是通过合法途径,向银行、工商等部门申请调取的客观书证,不存在任何‘非法获取’。被告律师的指控,毫无事实依据。”
“其次,本案的核心,就是被告张慧是否在婚内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那么,与此相关的银行流水、公司账目,就是本案最直接、最核心的关联证据,何来‘侵犯隐私’一说?难道说,小偷把赃款藏在自己家里,警察去搜查,也叫侵犯小偷的隐私权吗?”
一番话,逻辑清晰,比喻辛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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