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平静地对工作人员说道:“麻烦,再调出一份文件。”
很快,大屏幕上,出现了另一份文件——【江南省中级人民法院(2004)刑初字第28号判决书】。
陆诚的声音,冷静得没有一丝温度。
“请将判决书中,关于‘强奸罪’的认定部分,与尸检报告并列展示。”
工作人员立刻照做。
大屏幕被一分为二。
左边,是白纸黑字的【原始尸检报告】:处女膜完整,无性侵痕迹。
右边,是同样白纸黑字的【原审判决书】:……被告人陈浩,为满足自己的性需求,对被害人刘倩倩实施强奸,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认定该罪名的核心依据,为被告人陈浩本人在侦查阶段的稳定供述……
两份文件并排放在一起,像一个巨大的巴掌,狠狠地扇在了所有参与制造这起冤案的人的脸上!
荒谬!
滑天下之大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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