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当事人白毅,是一个完全没有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他在作案时,处于严重的精神疾病发作期,完全丧失了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
何卫平的声音提高了几分。
“根据《刑法》第十八条,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
他深吸一口气。
“因此,我请求法庭中止审理,对我的当事人进行强制医疗,而不是将他送上审判台。这场审判本身,就是对一个精神病人的不人道!”
何卫平说完,脸上露出一副正义凛然的表情。
旁听席上传来一阵骚动。
“放屁!”
“他在胡说八道!”
“这个律师也是人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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