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远供述说他用被害人身上的红色连衣裙勒死了人。但法医到现场的时候,死者穿的是蓝色工装。十一月的冀州,零下好几度,一个在村里干活的十七岁姑娘,穿连衣裙?”
陆诚没给她消化的时间,手指已经划到了下一处标红。
第六页到第八页。
聂远被拘留的时间是十一月十三日凌晨两点。第一份正式讯问笔录的落款时间是十一月十八号上午九点。
中间整整五天。
空白。
没有任何一份文书记录这五天里对聂远做了什么。提审记录没有。看守所交接单没有。
律师会见记录更没有——那个年代严打期间,很多案子压根不给嫌疑人请律师的机会。
五天的程序黑洞。
“这五天他被关在哪儿,谁审的他,审了几次,每次多久,全部是空白。”陆诚的声音没有起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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