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录内容不长,但有一段被系统用红框圈了出来。
“……王虎有天晚上喝了我塞给他的半瓶白酒,喝大了,开始吹牛逼。他说他九四年在冀州西郊那边的玉米地里干过一个年轻女的。
他原话是:'我用那小娘们身上穿的花上衣把她勒断了气,人往沟里一丢就跑了,第二天听说抓了个砖厂的傻逼顶缸,跟老子屁关系没有。'”
笔录末尾有张彪的签字和按手印,还有看守所管教民警的签名。
但备注栏写着四个字:“未予立案。”
陆诚把这段笔录内容念了出来。
车厢里的温度降到了冰点。
夏晚晴的手指悬在平板上方,僵在那里不动了。
她的大脑在高速运转。
花上衣。
聂远的口供里说的是“红色连衣裙”。法医勘验报告写的是“蓝色工装”。两个版本本身就矛盾到离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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