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知语没给他缓冲的时间。
“赵德胜,一九九四年八月,冀州西郊玉米地命案,尸检报告是你出具的,对不对?”
“是。”
“尸检报告第三页,你对被害人胃内容物的鉴定结论是——胃内残留约一百五十毫升未完全消化的面食糜状物,根据消化程度判断,被害人末次进食距死亡时间约为四到六个小时。”
秦知语将那份泛黄的尸检报告放到证据查核台上,审判长示意书记员转交合议庭传阅。
“你确认这个结论吗?”
赵德胜点了点头:“确认。”
“好。”秦知语从桌上拿起另一份文件。“现在请你看看聂远的第三次讯问笔录。”
她翻到标红的那一页,声音拔高了半度。
“笔录第七页,聂远供述——'我是当天下午三点左右在玉米地对被害人实施侵害并将其杀害。'”
秦知语把两份文件并排举起来,正对着审判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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